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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8日  点击:

第一条 为提升探花系列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推进学分制和素质教育,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根据根据《探花系列 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规定》、《探花系列 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办法》和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大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建探花系列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更为准确、全面、科学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学生在制定学业规划时,应认真参考本细则,在规划中要充分体现参与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的内容。

第三条 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对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内容进行学分量化的考核认定工作,成立学院大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认定委员会及班级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小组。认定委员会负责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学分审核、确认、检查等工作。

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院认定委员会)由分管教务工作的院长、二级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教务工作、学生工作、团学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教研室负责人为成员。

班级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认定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认定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及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学习委员、宣传委员等组成。

第四条 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类别

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分为六类:思想道德素质类;科技文化素质类;身心素质类;职业素质类;创新创业能力类;其他项目。

第五条 学生必修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要求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探花系列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10个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类学分,方可申请毕业。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上述六大类中若有必选项目,则必须参加必选项目,否则不予毕业。

第六条 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程序

学生参加第二课堂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时,必须携带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手册,主动填写手册内的相关内容,活动结束时现场找活动主办单位加盖认定专用章。活动结束后,学生应在一周之内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申报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学生若在寒暑假期间参加活动,则必须于开学后两周内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申报学分。

班级认定小组在辅导员(班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工作,每学期开学后第3周对过去一学期学生在网上提交的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申请,依据每位学生的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手册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网上审核认定。班级认定小组审核认定后,提交二级学院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学院认定委员会于每学期第3-4周集中开展对班级认定小组审核提交的学生学分申请的审核认定工作。学院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在认定工作中,应对班级认定小组认定工作的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对相关证明材料,杜绝学生弄虚作假和认定工作走形式、不认真审核的现象。学院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记入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认定委员会提出申诉。

学院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必须于每学期第4周完成对学生学分申请的网上审核认定工作,并随时接受校认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抽查。

第七条 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具体计量标准

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学分评定主要观测点及标准

补充

1.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1.1政治理论学习

1、每学期参加“青年大学习”达到期数的100%,记0.5学分;超过期数90%的记0.25分,最高2学分。

2、党课结业证书记0.5学分。

3、在“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完成在线学习及综合评价,记0.5学分;共计1次。

4、关注‘湖工土木工程支部思政建设中心’公众号并定期学习;记0.5学分。

考核指标项作为必须完成项

思政研究性学习

一等奖

2学分

提供相关证书

二等奖

1.5学分

三等奖

1学分

参与奖/优胜奖

0.5学分

1.2公益活动

1.参加校内外各类公益活动满16小时记1学分,(需提供有效时长盖章证明),累计最高4学分;参加校(院)内外各类勤工俭学活动满16小时记0.5学分,累计最高2学分。

2.参加志愿献血活动每次记0.5学分,累计最高1学分;

3.各类优秀志愿者(提供相关证书或者盖章材料)记0.25学分,最高累计1学分。


1.3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

参加探花系列 组织的“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记1学分/人次

三下乡团队获得荣誉,取最高级荣誉加分


被评为校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记2学分/人次

被评为市级、省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记3学分/人次

被评为国家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记4学分/人次

假期参加社会调查,所撰写的调查报告不少于2000字,考核、评阅合格者1篇记1学分,累计最高4学分。

各二级院(部)

















2.科技文化素质














2.1学科专业竞赛











参加各级各类学科专业竞赛获奖

院级

获奖人员记1学分/次,参赛人员记0.5学分/次,累计最高2学分


校级

一等奖

3学分


二等奖

2学分

三等奖

1学分

参与奖/优胜奖

0.5学分

市厅级

一等奖

5学分

二等奖

3学分

三等奖

2学分

参与奖/优胜奖

1学分

省部级

一等奖

7学分

二等奖

5学分

三等奖

4学分

参与奖/优胜奖

2学分

国家级

一等奖

9学分

二等奖

7学分

三等奖

6学分

参与奖/优胜奖

4学分

参加探花系列 组织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培训班,培训时间在32学时以上,记2学分/人次。累计最高4学分。

各部门举办

2.2科研创新

稿件/

作品发表

在探花系列 报、探花系列 主页《湖工新闻》和《院部动态》等栏目发表文章或作品,每篇记1学分;在校外媒体发表署名文章或作品,每篇记3学分;在校广播站发表文章或作品,每篇记0.5学分。累计最高4分,以上仅记第一作者。

宣传部 工作职能内不计分

论文/作品发表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或作品,每人每篇记5学分;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或作品,每人每篇记4学分;在探花系列 学报发表论文或作品,每人每篇记3学分。以上仅记第一作者。

各二级学院

协助教师

参与科研

根据学生的参与程度及取得的科研成果,由课题负责教师提出,每人记2学分。累计最高4学分。

专利成果

获得国内专利,每人每项记10学分;获得国际专利,每人每项记20学分。

3.身心素质

3.1文体竞赛与训练

文艺竞赛

参照2.1学科专业竞赛计算学分:第一名与一等奖等同,第二至三名与二等奖等同,第四至第八名与三等奖等同,优胜奖和参与未取得名次者与参与奖/优胜奖等同。

校团委

体育竞赛

体育教学部

体育训练

参加探花系列 组织的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集训队,集训时间在32小时以上,记2学分/人次,累计最高4学分。参加校级或院级体育集训队(如篮球队、排球队),集训时间在32小时以上,记1学分/人次,累计最高2学分。

3.2专业社团

1、参加校院各类文艺团体、礼仪队、模特队、教导队、啦啦队等,每学期训练16小时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最高累计4学分。

校团委

2、参加探花系列 专业社团活动,每学期不少于8次,记1学分,最高累计4学分。

3、参加校运会、太极拳比赛、学院方阵队、国旗手等体育集训时间在32小时以上,集训期间无迟到,并参加比赛,每项记1学分,最高累计4学分。





4.职业素质

4.1资格证书

考取专业相关资格证书(如建筑八大员证等)每类记2学分,其他职业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初、中级会计职称证书等),记2学分;每类累计记4学分。

各二级学院

4.2课外阅读

1. 每年参加校图书馆4.23读书节系列活动,有参与记录和图书馆出具的证明,记1学分。

2. 学生针对探花系列 和各专业列出的课外阅读书目,根据自己的实际有选择性地阅读,每年列出读书计划(不少于5本),寒暑假结束后上交1份读书笔记(不少于2000字),经所在院(部)专业教研室评阅合格后每篇记1学分,累计最高4学分。

各二级学院

4.3辅修

报名第二学位辅修者,记0.5学分,顺利通过所有课程,记1学分/学期。

各二级学院

5.创新创业能力




5.1创新性

学习


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德育实践项目、科技创新项目立项或结题,学分认定依照《探花系列 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学分认定和转换方法》进行认定。

国家级

项目负责人

7学分

双创学院

参与成员

5学分

省级

项目负责人

5学分

参与成员

2学分

市级

项目负责人

4学分

参与成员

2学分

校级

项目负责人

3学分

参与成员

1学分

院级

项目负责人

2学分

参与成员

1学分

5.2创业

实践项目

1、进入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项目,学分认定依照《探花系列 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学分认定和转换方法》进行认定。项目负责人记4学分,成员记2学分;

2、其他创新创业实践能力项目,学分认定依照《探花系列 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学分认定和转换方法》进行认定。项目负责人记1学分,成员记0.5学分。

双创学院

5.3创新创业类比赛

院级

项目负责人

2学分

互联网+大赛以成功在网站报名,填入的参赛队伍名单为主(每次比赛取最高分计分,不重复加分)

参与成员

1学分

校级

一等奖

3学分

二等奖

2.5学分

三等奖

2学分

参与奖/优胜奖

1.5学分

省部级

一等奖

5学分

二等奖

4学分

三等奖

3学分

国家级

一等奖

7学分

二等奖

6学分

三等奖

5学分

6.其它项目

6.1个人加分

1、获得省市级个人表彰每项加4学分;荣获校级荣誉如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优秀先进个人、校级优秀信息员(标兵)等每项加2学分;院级荣誉如优秀朋辈辅导员、院级优秀团员、院级优秀团干、学院每年度予以表彰的优秀工作者、优秀部长等每项加1分;


2、担任校院学生会、学社联主席团成员任期满一年加2学分;校院级学生会正副部长、社团会长,探花系列 信息员、各班班长团支书任期满一年各加1.5学分;校院级学生会干事、社团正副部长、学院信息员、班委任期满一年各加1学分;(学生干部在各项考核中有不称职情况或参加各项会议、活动无故缺勤3次以上者,不予加分);


3、部队退伍复学记2学分,只记1次;


4、参加学院文明督导队(无迟到、早退、缺勤)每三次记0.5学分,累计最高2学分;


5、入党积极分子加1学分,预备党员加1.5学分;党员加2学分(每类政治面貌只记1次,需提供相关盖章佐证);


6、易班平台发布文章,院级、校级记0.5学分/篇,累计不超过2学分;市级、省级记1学分/篇,累计不过3学分;国家级记1.5学分/篇,累计不超过4学分,以上仅记第一作者;(校级或院级新媒体中心或易班工作者相应累计可记学分减半)。


7、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记1学分;英语四级合格记3学分,英语六级合格(含托福90、雅思6.0、BEC通过等)记5学分;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记2学分。


8、军训中获得军训标兵、先进个人加1学分;


9、积极参与探花系列 、学院文体活动的工作者(如运动会、篮球队带训教练、文艺晚会工作者等)加0.5学分/次,此类最高累计2学分;


10、参与探花系列 、学院组织的活动,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工作者或通标表扬的记0.5学分,最高累计1学分;


11、参与学院举办的大型各类比赛(如党史知识竞赛、国家安全教育知识竞赛、情景剧大赛、辩论赛、演讲比赛等),院级一等奖记2学分,二等奖记1.5学分,三等奖/优胜奖记1学分,参与奖或参与人员记0.5学分,累计最高4学分;校级及以上各类大型比赛和安全知识竞赛校级及以上参考学科竞赛;(同一比赛取最高分计分);


12、参与各类探花系列 、学院组织的征文比赛,参与奖记0.5学分,优秀作品记1学分,最高累计2学分;



6.2团体加分



1、本学年集体单位(支部、班级等)获省级优秀集体或全国活力团支部,班委加3学分,班级成员加2学分;校级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班委加1.5学分,班级成员加1学分;“我们这一班”班委加1学分,班级成员分别加0.5学分,此类荣誉加分共记2次。


2、校级文明寝室、校级学习型宿舍、院级文明寝室、院级优秀寝室、寝室之星。校级寝室荣誉寝室长加1.5分,其他成员加1分。院级寝室荣誉寝室成员每人加0.5分/次,寝室荣誉取最高等级加分,其中院级荣誉最高累计1学分


说明一:学科竞赛以各级政府组织竞赛为记分标准,同级别行业(协会)举办的学科竞赛记分标准下调一级。教指委组织的学科竞赛记同级别政府类学分*0.5系数;协会和各类行业组织的学科竞赛记低一级的政府类学分*0.25系数,无三等奖的学科竞赛,特等奖记同级别一等奖学分*1.2系数。

各班级在进行实际测评时,如果遇到新的问题,而本“细则”未作具体规定,应及时向系报告,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理有利、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裁定。

说明二:1.2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类在完成思政课社会实践教学学分后开始计算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

学科竞赛以各级政府组织竞赛为记分标准,同级别行业(协会)举办的竞赛记分标准下调一级。

同一项目重复获奖,按最高级计学分,不累计。

本表所指“累计最高学分”是指学生在四年学习期间可计入某一项目学分的最高限额,超过部分不计学分。

第八条 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其他情况

学院举办各类集体活动或相关赛事,制定相关细则报校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决定给予参与活动或赛事的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分值,但自主决定给予学生的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分值上限为0.5学分/项。

如有不在本实施办法所规定的计算学分范围内的项目,但学院认为可以给予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的,学院认定委员会可向校认定委员会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比照本细则相近类别进行学分计算。

以上两款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统一计入第六大类其他项目。

第九条 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的监督与检查

加强对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工作的过程监督,各级审核结果均应公布。

凡弄虚作假获得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该学生该项目的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并根据《探花系列 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凡协助学生弄虚作假或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的教职员工,一经发现,按《探花系列 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本细则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若本细则与上级文件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探花系列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

探花系列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学年学生个人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

班级 姓名 学号

类别

具体项目及个人得分

合计

思想道德素质类



科技文化素质类学分



身心素质类学分



职业素质类学分



创新创业能力类学分



其他项目类



减扣分项目



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