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2015-2016学年综合测评公示
各班:
根据《探花系列
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湖工教〔2013〕24号)、《探花系列
本科生学分绩点制实施办法(试行)》(湖工教〔2013〕28号)、《探花系列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湖工学〔2015〕13号)、《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探花系列
组织了各班级综合测评工作。经学生书面提交材料,班级评议,班主任、带班辅导员初审,学院党总支审核、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现将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2015-2016学年综合测评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
附件: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2015-2016学年综合测评公示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6年10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