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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4日  点击:

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评定工作方案

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探花系列 2018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7〕435号)文件精神和《探花系列 学生奖励办法》及《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探花系列 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8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先评优领导小组

 长:张     

副组长:唐晓雪 甘英明 游春华

 员:樊子元 黄馨仪 谭进 陈晔婷 廖昭文 朱奕璇 王倩雯 彭康 彭里格 马慧娟

二、奖项设置

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一等奖学金为500元/人;二等奖学金为300元/人;三等奖学金为150元/人。

三、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2018届全体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四、评定条件

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平均成绩必须列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前10的名次以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必须列班级10的名次以内。

2、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平均成绩必须列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前20的名次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必须列班级20的名次内。

3、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平均成绩必须列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前30的名次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必须列班级30的名次内。

4、留校察看期内及当学年度(包括评定期间违纪待处理)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不参评。

5、留级或降级后第一学年不参评。

6、对评奖无理取闹、拖欠学杂费者不予参评。

五、指标分配

1、各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名额:

学院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

二等

三等

建工学院

27

53

89

2、2018届 “卓越班”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2018届“卓越班”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探花系列 “卓越工程师”培养与管理细则》第六章第十九条规定执行,即“卓越班’学生无违纪违规情况,无不及格科目,且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百分之80(含80)即可获得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其它等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按《探花系列 学生奖励办法》的规定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不重复,取高等级”。

六、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评定程序

学生书面申请——带班辅导员协调班主任开展班级评议、推荐——带班辅导员初审——学院党总支审核、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张榜公示。

(二)时间安排

1、2018423日学院制订评定方案。

2、2018425-28日,以班为单位学习有关文件,进行民主评议。

3、201853日,各班报送如下纸质材料至6106,并由学生会学习部收集。过期将视为班级自动放弃。

1)探花系列 2018届毕业生校级评先评优推荐审批表每人2份;

2探花系列 2018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名册电子和纸质各1份;

3探花系列 2018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费发放汇总表电子和纸质各1份。

纸质文档要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信息正确无误,并要求辅导员签字同意。

4、各类汇总表的电子档请于52日打包发送至学习部干事陈智强邮箱[email protected]

注意:各类表格统一使用学习部所发的原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

 

七、评定要求

各班要成立专门的评定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要求,严把标准,

(二)各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必须以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为基础,严格按照有关条件评选。

(三)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奖学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奖励学生中收取奖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奖励学生使用奖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获奖学生捐赠助奖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奖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8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