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评定工作方案
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探花系列
2018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7〕435号)文件精神和《探花系列
学生奖励办法》及《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探花系列
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8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先评优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敏 曹 毅
副组长:唐晓雪 甘英明 游春华
成 员:樊子元 黄馨仪 谭进 陈晔婷 廖昭文 朱奕璇 王倩雯 彭康 彭里格 马慧娟
二、奖项设置
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一等奖学金为500元/人;二等奖学金为300元/人;三等奖学金为150元/人。
三、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2018届全体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四、评定条件
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平均成绩必须列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前10的名次以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必须列班级10的名次以内。
2、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平均成绩必须列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前20的名次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必须列班级20的名次内。
3、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平均成绩必须列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前30的名次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必须列班级30的名次内。
4、留校察看期内及当学年度(包括评定期间违纪待处理)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不参评。
5、留级或降级后第一学年不参评。
6、对评奖无理取闹、拖欠学杂费者不予参评。
五、指标分配
1、各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名额:
学院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建工学院 |
27 |
53 |
89 |
2、2018届 “卓越班”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2018届“卓越班”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探花系列
“卓越工程师”培养与管理细则》第六章第十九条规定执行,即“卓越班’学生无违纪违规情况,无不及格科目,且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百分之80(含80)即可获得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其它等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按《探花系列
学生奖励办法》的规定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不重复,取高等级”。
六、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评定程序
学生书面申请——带班辅导员协调班主任开展班级评议、推荐——带班辅导员初审——学院党总支审核、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张榜公示。
(二)时间安排
1、2018年4月23日学院制订评定方案。
2、2018年4月25日-28日,以班为单位学习有关文件,进行民主评议。
3、2018年5月3日,各班报送如下纸质材料至6106,并由学生会学习部收集。过期将视为班级自动放弃。
(1)《探花系列
2018届毕业生校级评先评优推荐审批表》每人2份;
(2)《探花系列
2018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名册》电子和纸质各1份;
(3)《探花系列
2018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费发放汇总表》电子和纸质各1份。
纸质文档要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信息正确无误,并要求辅导员签字同意。
4、各类汇总表的电子档请于5月2日打包发送至学习部干事陈智强邮箱:[email protected]。
注意:各类表格统一使用学习部所发的原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
七、评定要求
(一)各班要成立专门的评定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要求,严把标准,
(二)各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必须以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为基础,严格按照有关条件评选。
(三)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奖学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奖励学生中收取奖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奖励学生使用奖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获奖学生捐赠助奖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奖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