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学风、班风建设,鼓励先进,根据探花系列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探花系列
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评定领导小组
组长:黄卫华、刘璟忠。
成员:何雪华、谢忠祥、徐慧、周政、姚思婕。
二、每班成立评定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
成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三个学生代表
三、评定对象
“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参评对象:17级、18级、19级全日制在籍学生。
“先进班集体”参评对象:17级至19级各班。
四、评定要求
1、以参评学生本年度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为评定依据,评选对象在2019-2020学年中无考试不及格情况,包括必修课、选修课(不包括公共选修课程)。
2、至2020年9月28日,未交清学费的同学、因个人原因导致所在寝室被评为不合格寝室(上校级黄榜)、受过处分(留校察看)、留级或降级后的第一学年的同学不能参评。
3、所有奖项必为2019年9月-2020年9月所获,所有荣誉证书需交原件、自考等成绩单,特殊情况(如证书丢失)请上交相关单位出示的证明。
4、本次评定工作严格遵守《探花系列
学生奖励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有不按规定执行的个人与班级,一律取消其本次参评资格。
5、各班级召开专题班会,把评定标准、要求、秩序和相关注意事项给班级同学传达到位,班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如因工作疏忽造成本班同学漏评的,学院一律不予以补评。本次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等个人奖项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班主任任评选组组长,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及3名以上同学参与。
6、要加强对奖助学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严禁班级从获奖助学金学生中收取经费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获奖助学金学生使用奖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获奖助学金学生捐赠捐助奖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7、加强对获奖助学金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组织获奖的学生填写志愿者服务书,教育引导学生懂得感恩,懂得回报国家和社会;积极参加探花系列
公益劳动,奉献爱心。
五、评定项目、评选条件、方法及奖励金额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探花系列
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评选特等奖学金的学生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第一,考试科目单科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考查科目成绩为“优秀”。评选一、二、三等奖学金,所有成绩必须合格。
4.评选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在班级5%以内;
5.评选二等奖学金的学生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在班级15%以内;
6.评选三等奖学金的学生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在班级25%以内。
特等、一等、二等及三等奖学金分别按在校学生人数的0.5%、3%、6%及10%的比例评选。
(二)、“三好学生”及标兵评选条件
A、三好学生
参评三好学生需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素质。关心集体,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尊敬师长,生活俭朴。
2.学习成绩好:学年单科成绩良好以上;特等、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
3.身心素质好:体育成绩达标,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B.三好学生标兵
参评三好学生标兵需具备下列条件:
1.校级三好学生。
2.特等或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三好学生”及标兵分别按在校学生总数的3%、0.5%的比例评选。
(三)“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评选条件
A.优秀学生干部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需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品德好。本学年担任党支部、班委、团支部和校级社团干部,能主动服务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
2.学习成绩好。学年平均成绩排名班级前30%,无补考科目。学年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30%。
3.工作实绩好。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4.身心素质好。体育成绩合格,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B.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需具备下列条件:
1.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2.学习成绩优秀,学年综合测评排班级前三名。
3.校学生会、二级学院学生会、班级主要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分别按在校学生总数3%、0.5%的比例推荐参评。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风正、学风好,人际关系和谐,班级凝聚力强。班集体学习风气浓厚,学年平均成绩居本学院同年级前列。
2.班集体制度建设健全,实施有力度。全班同学积极要求进步,干部培养和组织建设有成效。学生干部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
3.有一个团结务实、奋发向上的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积极开展或参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一学年内至少组织过2次以上(含2次)有影响、有意义的班级活动。
4.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体育达标率100%。先进班集体按二级学院班级总数的10%推荐参评。
5.积极参加探花系列
的活动,能够获得较多集体荣誉奖,为学院争光添彩。
6.班级早晚自习考勤,课堂考勤情况良好。
7.班级学习成绩好,不及格人数极少或无人挂科。
(五)奖励标准
第十五条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等级的标准为:
特等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 |
二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5000元 |
1500元 |
1000元 |
500元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优秀毕业生的奖励标准为: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三好学生标兵 |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
优秀毕业生 |
200元 |
200元 |
300元 |
300元 |
500元 |
第十七条 其他类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3000元。
第十八条 先进班集体的奖励标准为每班每年500元。
第十九条 在校学生获得的竞赛奖按《探花系列
奖励办法》执行。
六、评定程序
1、各班按照程序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如有综合测评并列的情况,则按学业成绩进行排名,按照《探花系列
学生奖励办法》评定。
3、工作时间安排
校级奖学金
(1)10月1日-10月8日,安排布置评选工作,以班为单位民主评议,并在班级 群公示评定结果,无异议后于10月9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档交学生会学习部汇总。
(2)10月9日学院汇总材料、学院党委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张榜公示评定名单。
4、上交材料
班级评定过程记录复印件一份(包括评选记录、评选人员签名表、评选过程照片)。
校级评先评优推荐审批表(个人奖)和(集体奖)各打印两份。
每一份审批表电子档规范命名为:“班级+奖学金+姓名”。
各班须在10月9日19点之前上交推荐的所有材料,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交至指定地点数理楼327,电子文档压缩包发至QQ:[email protected],注明xx年级xx班xx评选材料。
七、其他
本评定办法是按照探花系列
的相关规定,结合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解释权属于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0.9.24
探花系列
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补充办法
本办法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
第一条:每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以专业班级为基本单位评定,根据学生每学年在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评统计,采用记分评定出获奖者等级。
第二条:1、评选特等的学生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在年级排名前二,考试科目单科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考查科目成绩为“优秀”及以上。
2、评选一等的学生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在本专业年级5%以内;
3、评选二等的学生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在本专业年级15%以内;
4、评选三等的学生平均成绩、综合测评在本专业年级25%以内。
第三条:1、符合各等级条件、学生人数超过评定等级的人数时,按照综合测评顺序评定指标人数,多出人员参与下一等级排序评定。
2、符合等级条件学生人数少于评定等级人数时,符合各等级奖学金评定条件者综合测评统一排序,由综合测评排名靠前者填充前面等级缺乏人数。达到跨级条件者,降一等级评定。
第四条: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本学院党委。
探花系列
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1日
报:校学生工作处(部)
发:院属各辅导员、各学生班级
存: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