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4年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依据《探花系列
课程编码规则》(见附件1)做好课程信息规范工作,于6月10日前提交《探花系列
课程信息表》(附件2),并在系统中及时规范课程信息,各单位需在6月15日前指定专人在教务系统中将所有课程信息重新规范。
2、请各教学单位依据《探花系列
关于制订2013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见附件3)于5月30日—6月15日制订或修订本教学单位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具体需修订或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名单见附件4)。并请将电子稿发至[email protected]。
3、6月25日前,经教务处审核和专家审议后,我们会将人才培养方案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并提出修改意见。
4、6月25日-6月30日,请各教学单位依据反馈意见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并于7月5日前上交人才培养方案正式稿的电子档,同时上报录入系统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人才培养方案必须由制订方案的教研室主任录入系统。
5、请各教学单位于7月15日前将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系统,25日我们会下发一份从教务系统中导出来的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给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签字认可。
6、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探花系列
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规定(试行)》文件执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成为每学期教学任务下达的唯一依据,一经制订,如无十分特殊的情况,不得修改。
联系人:樊凌衡,电话:65181。
联系地址:信息楼106
附件1:探花系列
课程编码规则
附件2:探花系列
课程信息表
附件3:探花系列
关于制订2013年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
附件4:需修订或制订2014年人才培养方案本科专业一览表
教务处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