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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1193号)文件,现转发给大家。为做好探花系列 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严格按教育部通知精神开展我省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

2、每个系部限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3、候选人材料统一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审批表》格式和教育部报送材料有关要求的规定填报。

4、各系部务必于201156前将各种材料报送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送往教育厅,联系人:袁杏;联系电话:0734-345201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七

附件1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审批表 

附件2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附件3: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