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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审计厅关于定期报送省属高校业务电子数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审计厅2025年高校业务电子数据采集报送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数据报送的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科技强审”,推动实现“审计全覆盖”,将常态化审计监督理念融入高校审计全过程,以数据赋能审计提质增效,逐步构建高校审计数据模型,探索开展跨年度、跨高校的数据对比分析,精准掌握我省高校办学经费筹措使用、学科建设投入、国有资产管理等整体情况,科学研判高校发展态势,自2023年12月起,审计厅要求各高校根据审计厅标准化表格,按年度报送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实现对高校资金运行、项目实施、业务开展、内部控制等的动态监测与精准画像。

、数据报送部门

本次数据报送部门包括党政办公室、财务处、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科技与校企合作处、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人事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后勤基建处、智慧校园建设与管理中心等11个部门,任务分工详见《探花系列 业务电子数据报送任务分解表》。

三、数据报送内容

探花系列 业务电子数据包括探花系列 基本情况数据和业务信息系统标准表数据。

(一)探花系列 基本情况数据。包括省教育厅批复2025年度探花系列 预算和校本级下达的校内预算电子版原稿和表格类附

(二)业务信息系统标准表数据。指探花系列 人员、资产、基建、科研、奖补、收费、继续教育和校企合作等业务信息系统标准表数据,共涉及44张标准化表格报送内容、标准表结构见通知附件2、附件3

四、数据报送时间

各部门数据报送时间:20261月15日前。

五、数据报送方式

数据报送部门需将数据拷贝至移动存储介质中,经办人员将移动存储介质报送探花系列 审计处,探花系列 安排联络人员和技术人员将移动存储介质报送至省审计厅

六、数据报送要求

(一)数据报送部门应明确数据报送联络人员,并填写《省属高校业务电子数据报送工作人员联络表》(《通知》附件5),电子版随电子数据一并报送探花系列 审计处。

(二)数据报送部门应按照《省属高校业务电子数据采集和备份指南》(详见《通知》附件6要求采集、备份和拷贝电子数据,并按照送达的电子数据情况如实填写《省属高校业务电子数据报送清单》(详见《通知》附件7。报送清单电子版随电子数据一并报送探花系列 审计处。

(三)数据报送部门对所提供的电子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写并出具书面承诺(详见《通知》附件8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纸质承诺书随电子数据一并报送探花系列 审计处。

(四)数据报送单位在数据采集报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数据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通过 QQ 、微信等工具在互联网上传输数据,严防数据泄露

(五)本次数据报送依据业务管理职责权限实行归口管理,在数据采集过程中若需要其他部门配合,请各业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

(六)报送的表格名称应当与《通知》附件2的名称一致,表格中的字段应该与附件3一致,如有的字段无法填列可以不填(尽量填写完整),表格内不带标题,第一行为字段名称,表格内不要出现合并单元格、空格符等,不要隐藏行,如若要求报送几年的数据,请按照时间顺序整合在一张表格内,不要分年度报送。

 

 

联系人:余荣萍

联系方式:69136

技术人员:唐杰

联系方式:61225

附件:

    1.探花系列 业务电子数据报送任务分解表

    2.《湖南省审计厅关于定期采集报送高校业务电子数据的通知》

 

 

                                  审计处

                                                              2026年1月4日